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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温州市第五批名师工作站的通知

浏览量:7016|发表日期:2017-02-15|来自:

                                温名师办〔2017〕1号

 

关于申报温州市第五批名师工作站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优秀教师团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扶持农村学校、民办学校、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第批温州市名师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市直、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4个,其他县(市、区)3个。

    二、申报条件

 1.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校长有自己的教育思想,积极进取,能充分认识到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有引领队伍建设发展的能力;校长必须担任名师工作站行政导师,参与名师工作站日常管理。

    2.学校教师整体积极向上,有自我发展的强烈愿望。申报学校应在认真分析师资队伍现状的基础上,选择2至4个基础较好、且有数名具有发展潜质教师的学科,进行申报。

 3.为了保证名师工作站的辐射范围,申报学校每个年级的班级数,中学在6个及以上,小学在4个及以上。

 4.学校要针对所申报学科,提出专业发展方面最迫切需要帮助的项目(包括内容和形式),以便进行订单式培养。

 5.全市除省一级特色示范中学外的普通高中、除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外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除省示范性学校外的初中和小学。曾设立过工作站的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根据申报条件,遴选申报对象,由申报学校填写《温州市第批名师工作站申报表》,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填写《温州市第批名师工作站汇总表》于228日前报市名师办,申报表和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电子稿均发送至wzsmsgz@163.com,联系人:陈易,电话:88611620,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1室。

2.市教育局下发文件,确定名师工作站站长和各学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招收学员,启动名师工作站。

3.市名师办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查,资格符合者,与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确定相关责任,保证培养成效。

 

 附件:1.温州市第批名师工作站申报表

 2.温州市第批名师工作站汇总表

 

 

    

                     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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