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名师办〔2017〕3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批名师工作站和第五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教政〔2010〕9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温教办政〔2011〕5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三批名师工作站和第五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温州市第三批名师工作站28个(54个工作室)和第五批名师工作室16个,合计70个工作室。
二、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
1.结业登记。
(1)名师工作站(室):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温教办政〔2011〕55号)(见温州名师网“市局文件”)撰写培养周期总结,要求点面结合,突出本工作室的特色。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室)结业登记表》(附件1)。
(2)设站学校: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设站学校结业登记表》(附件2)。
以上总结要求1500字以上,于3月1日8:00-3月2日18:00登录温州名师网学员申报录取平台,填写登记表并提交。
2.成果整理。各名师工作室按照《温州市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所列评估项目顺序,将培养期内所取得的成果装订成册,包括设站学校、工作室结业登记表、培训特色、成效等。经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室和市局直属学校审核盖章后,于活动当日带到考核展示地点。
3.学分申请。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助理、学员凭名师工作室批复(温州名师网学员申报录取平台下载)和本文件向所在学校(单位)申请学分。
(2)各学校(单位)以学校(单位)账号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选择其他类型转换-其他优质专业培训申报项目,对本单位本批名师工作室成员进行统一录入。
(3)县(市、区)教育局核定,市教育局审核。
(4)具体操作时间待名师工作室结业后另行通知。
(二)考核展示
1.汇报演讲。每个工作室将总结制作成PPT演示文稿,由主持人、助理或学员代表在考核展示活动中作15分钟以内总结发言。考核展示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附件3)。
2.成果展示。由考核展示承办单位在汇报演讲厅旁安排专门场地,展示相关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
3.特色专场。由各名师工作站自愿申请,考核展示方式自定,鼓励创新。市教育局将派评委前往,参加设站学校、工作室汇报演讲和成果展示环节。有意向者填写《名师工作站(室)考核展示特色专场安排表》(附件4),于3月1日前发至名师办邮箱并联系名师办确定具体事宜。名师办邮箱:wzsmsgz@163.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611620。
三、组织工作
(一)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展示活动,组织专家赴考核展示承办单位和特色专场现场,对培养期满的70个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由政工(人事)科长负责,市局直属各学校由分管人事的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考核展示准备工作,安排参会人员准时参加考核展示活动(详见附件)。
(三)第三批名师工作站和第五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通知本工作室学员参加考核展示活动。
(四)为了相互借鉴名师工作站(室)建设经验,整体提升我市名师工作站(室)建设水平,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与相关考核展示活动。
附件: 1.温州市名师工作站(室)结业登记表
2.温州市名师工作站设站学校结业登记表
3.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安排表
4.名师工作站(室)考核展示特色专场安排表
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2017年3号(文件)2015.5-2017.4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