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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温州市第六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八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浏览量:7124|发表日期:2018-04-16|来自:

 温名师办〔20182

 

 关于申报温州市第六批名师工作站和

第八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作用,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现就申报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的对象必须是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即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现未设立名师工作站(室)的均可申报。

   二、组织方式

   1.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聘请学科导师2-3,第六批名师工作站聘请设站学校校长为行政导师。从已经结业的名师工作室优秀学员中确定1-2名为主持人助理;根据名师工作站(室)管理相关规定招收学员。

   2.依据《温州市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名师带徒、课题研究、观课磨课、论坛讲座、读书活动、案例分析、命题研究、专题研讨等活动,每年活动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天。全年48学时,计48学分。

3.名师工作站培养周期为2年,对效果不明显或者因各种原因不宜再举办的名师工作站(室)将给予调整或不再继续举办。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立名师工作站主持人需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53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政工科,各地汇总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汇总表》(附件2),于58日前报市名师办,申报表和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电子稿均发送至wzsmsgz@163.com,联系人:张伶,电话:88615097,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1室。

(二)市名师办组织专家对工作站方案进行审核,对合格的工作室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发文公布。

(三)经批准公布的各名师工作站聘请导师,招收学员,报市名师办公室批复,开展活动。

 

附件:1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申报表

2.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汇总

 

                    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416

2018年2 号关于申报温州市第六批名师工作站和第八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