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名师办〔2018〕2号
关于申报温州市第六批名师工作站和
第八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作用,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现就申报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的对象必须是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即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现未设立名师工作站(室)的均可申报。
二、组织方式
1.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聘请学科导师2-3名,第六批名师工作站聘请设站学校校长为行政导师。从已经结业的名师工作室优秀学员中确定1-2名为主持人助理;根据名师工作站(室)管理相关规定招收学员。
2.依据《温州市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名师带徒、课题研究、观课磨课、论坛讲座、读书活动、案例分析、命题研究、专题研讨等活动,每年活动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天。全年48学时,计48学分。
3.名师工作站培养周期为2年,对效果不明显或者因各种原因不宜再举办的名师工作站(室)将给予调整或不再继续举办。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立名师工作站主持人需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5月3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政工科,各地汇总填写《温州市名师工作站主持人汇总表》(附件2),于5月8日前报市名师办,申报表和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电子稿均发送至wzsmsgz@163.com,联系人:张伶,电话:88615097,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511室。
(二)市名师办组织专家对工作站方案进行审核,对合格的工作室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发文公布。
(三)经批准公布的各名师工作站聘请导师,招收学员,报市名师办公室批复,开展活动。
附件:1.温州市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申报表
2.温州市名师工作站(室)主持人汇总表
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